此前,早在 1923年的美国的一个判决书就指出:宁可让一个人或者报纸在报道偶尔失实时不受惩罚,也不能使全体公民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批评一个无能而腐败的政府。
按这个观点,州和地方当局的唯一职责就是准允游行,并沿游行路线设立警戒以免发生混乱和暴力行为。他们说,这样可能触发暴行,因为18个犹太组织也正在紧锣密鼓的筹划着,如果纳粹分子胆敢在斯科基游行,他们就要组织一次大规模的反游行示威。

司法行动的正确与否从来不应取决于它是否应得到公众的欢迎或是否符合大多数人的想法和做法。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申冤请愿的权利。在美国,司法部门不是选举产生的,也不直接对人民负责。既然司法只应对宪法负责,宪法规定政治权力应有限制并保证公民有权反对政府的行动,所以司法部门当然需要保障少数人有权反对多数人的某些行动,哪怕他们是不得人心的少数人。有时候,公众不一定会同意那些后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权判决,但也恰恰是因为多数人歧视少数人或者在政治上不得人心的群体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才更有必要做出司法判决。
它说宪法第一修正案是普遍使用的,适用于每一个人和群体,不论这个群体是多么不得人心,它的主张是多么令人厌恶而现行法律甚至于没有规定媒体和当事人要求作出决定的(也就是审理该案件)法院复议的权利。司法腐败容易激起民怨。
因为日记内容有速记密码保护,别人看到也读不懂,所以法语应付的,就只能是内心那个自审自慰的我(ego)了。因为若与上帝立了约,再向任何偶像或充当裁判的人送礼请托,就是亵渎,大逆不道。例如中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1990.7.1)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接受对方钱物,虽未能证实本人知道的,也要追究该党员的责任(第十三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干部和老百姓一样,也享有隐私权。
行贿受贿之恶,传道者常以另一受谴责的罪行奸淫比喻。与其姐姐永世沉沦,不如兄弟速死……无耻的赎身跟慷慨的宽恕是两家。

那年头反贪,不靠法律手段。这一点,比现在的法律严格。其实美国的做法并无特殊高明之处。此禁戒历代不乏案例解说,最出名的大概要数莎士比亚的问题剧《一报还一报》。
所谓价值,可以用熙乐的文章援引的案例说明,即[当事人]主观赋予礼物者,哪怕该礼物毫无商业价值(U.S. v. Williams, 705 F.2d 603, 623 [2d Cir. 1983])。私罪,即不缘公事,私自犯者,或虽缘公事,意涉阿曲,例如受请枉法之类。后来,十二月二十日那天,木匠夫妇请他到家里吃晚饭。到了中古汉语,才演变为我们现在理解的含义(私赠财物而行请托)。
由此产生一个反对性贿赂入罪的论者经常提出的司法操作问题。所以废除了逼供讯,拿出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责任(举证责任),一般由代表政府的公诉人(检察官)承担。

查一查词典,古代两河流域、埃及和地中海文明诸语言里,表示贿赂的词的本义,都指礼物、贡献。性贿赂入罪内涵不确定,缺乏可操作性,定罪量刑都有困难(马克昌,页276)。
部长也的确能干,几乎每周都有佣金、回扣和礼物进账:金币、火腿、马驹、餐具等等。饭后回办公室,招白哥妻至,独伴余良久渐渐地,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成年人之间自愿发生的性关系和性行为,只要不伤害他人,都属于个人或家庭的隐私,国家和群众不该监督、干涉。不料安杰罗放下假圣人的面具,道:你愿意哪一样,让公正的法律掳走亲兄弟的性命,还是赎(redeem)下他来,献上你的身子……?姑娘气得发抖:赎他。这两段日记,作者叫皮普斯(Samuel Pepys, 1633-1703),是英国十七世纪的大人物,事业巅峰时官至海军部长、皇家学会会长(这会长的荣誉和影响力,非其他带‘长的职衔可比。饭后,寻一事差他[即木匠]外出办理,and then alone avec elle——一句话中间转调,英语变法语——随即取她入怀,其力拒,余强合,虽不甚乐。
他指出,贿赂首先是关于某类互惠行为的道德界定,其概念之核心为一诱惑,以期对本应无偿履行的公务施加不当影响(努南,页xi)。他赤裸裸地记录下来的那个真我(先师杨周翰先生语),率性流露的虚荣心、进取心、贪心和良心,处处打动着读者,激发他们的道德优越感。
例如中纪委《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1990.7.1)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接受对方钱物,虽未能证实本人知道的,也要追究该党员的责任(第十三条)。这不是我个人的观察,而是一位专家、雪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熙乐(Hilary Josephs)在她去年发表的论文《美、中腐败考》里总结的(周熙乐,页288)。
乍一看,新《刑法》似乎犯了法治的大忌。努南考证,送礼行贿之别,在西方文明,当始于以色列人奉一神教,以上帝耶和华为世界唯一裁判之时。
西塞罗用的这个赎字(redemptam,名词redemptio),后来在西方语言里便有贿赂的意思。进入 冯象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贿赂 。司法腐败容易激起民怨。法治的威力,不在对违法犯罪的严惩,而在劝人相信,那由法律的意象和分类构筑的世界乃是他能够拥有的唯一合理的生活世界(康特尔,页261)。
事实上,因为特权与腐败同步滋长,干部的隐私和免责范围要比常人大得多。私受请托即渎职,是对皇帝的不忠和冒犯,所以要治罪。
有位法官朋友建议,我写文章谈谈在美国法律如何对待肉弹案的。腐败不好统计,因为当事人极少(主动或被迫)公布数字。
贿赂一词的历史,似乎也可佐证它同礼物的渊源关系。一时一地的法律之所以认定一桃一李为贿赂而禁止,最终只有在产生该法律的社会的政治、文化、经济体制和正义观那里才能找到解说。
要点在私受请托,不在得财。努南(John Noonan, Jr):《贿赂史》(Bribes),加州大学出版社,1987。因为提问者必须既相信法律不干预道德的神话,又坚持成年公民无妨他人的性行为纯属道德范畴(因而须豁免刑事责任),还要觉悟到法治时代道德多元的大趋势(所以国家不得强行统一道德标准)。改革开放以来,干部的婚外性行为之能够除罪,等同于生活问题而不负或少负政治和法律责任,除了特权的庇护,主要是政法环境演变、法治意识成长的结果。
计赃论罪是我们老祖宗的做法,本本上的规定,至少可以追溯到《唐律》。为此他在日记中没完没了感谢上帝,有一次谢恩谢得兴奋了,居然闻不见肉香,忘了晚餐(六四年二月二日)。
由此得出结论:法官非专业化倾向严重,以致缺乏程序公正的理念,不懂约束自己的行为,私自会见一方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造军舰的木匠白哥(Bagwell)听说了,想请皮大人帮忙找一份象样的工作。
贪污贿赂视同盗窃,定罪的主要证据是嫌疑人侵吞、挪用、收取的钱财。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现代法治源于西方,不是中国原产的知识,司法腐败作为实现法治的一大障碍,就往往被想当然地看作参与者缺乏专业知识训练的结果。 |